市委各部门、市直各单位党组织:
为推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,强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,抵制和克服“好人主义”,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根据市纪委《关于开展“学好党内法规、抵制好人主义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抚纪字【2020】16号)精神,市直机关工委决定举办市直机关“学好党内法规、抵制好人主义”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,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竞赛内容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以及围绕“好人主义之害”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内容。
二、参赛人员
按市纪委文件要求,市直所有单位参赛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。市直所有单位(含:市委教育体育工委、市工信委、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)要积极选送代表队参赛。
1、设党委和机关党委的单位原则上必须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;
2、每支代表队由3人组成,其中,县级党员干部不少于1人,科级党员干部不少于1人。
参赛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仪表端庄大方,服装整齐统一,普通话标准,语言表达能力较强。
三、竞赛时间
竞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。
初赛:由各单位自行组织,7月10日前完成。遴选出参赛代表队,报市直工委宣传部。
复赛:7月15日,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初赛结果和各单位报名情况,组织笔试,笔试总分前12名的代表队,进入决赛。
决赛:7月20日开始,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,决赛共3场,12个代表队分两组进行,取每组前3名参加最后比赛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知识竞赛按决赛最后一场时各代表队取得的总分,设集体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,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一项重要抓手,迅速安排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。要广泛动员和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竞赛活动,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热潮,达到先学后赛、以学促赛的目的。
2、单位人数较少的,可以不组队,但必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竞赛相关内容文件,并自行组织笔试,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之一。
3、竞赛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。
联系人:赵锋元
邮 箱:gwxcb2012@163.com
联系电话:8250306。
附:市直机关“学好党内法规、抵制好人主义”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
中共抚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20年6月28日
附件:
市直机关“学好党内法规、抵制好人主义”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
参赛单位: 时间: 年 月 日
身份 |
姓名 |
性 别 |
工作单位 |
职 务 |
联系电话 |
参赛选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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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主办:中共抚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投稿邮箱:gwxcb2012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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